公示公告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7商业用房1年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

温州陶瓷品市场定于202404089时整,在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16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

招租底价

(/)

合同期限(年)

定金(元)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租金支付方式

1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7

22

商业

28

7392

1

2000

半年一付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公司或自然人。

4、自然人报名的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公司报名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不得用于高档会所使用。

7未被列入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定金、租金及保证金

1、定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定金各标的对应的定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中国有限公司官网,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期租金及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年一付,先付后用。定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抵用租金或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前往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16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3(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竞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3年0322日上午9起至20240407日下午3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16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木材集团纪检举报:0577-88771072

 

 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20240322日  


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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